《水运管理》2023年第2期

【题名】长三角港口群资源整合的历史及经验
【作者】周红梅

【题名】我国海员外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高增云,卢艳民,王勇
【摘要】通过梳理我国海员外派发展历程,在总结现阶段我国海员外派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后疫情时代海员外派行业现状。结合时代发展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提出关于我国外派船员队伍建设的建议,以期为我国海事主管部门和船员外派机构提供参考。

【题名】湘桂运河适用船型推荐
【作者】李响,董思邑,骆义
【摘要】针对湘桂运河建设规划方案,采用约束多目标优化法作为船型推荐方法,利用航道等级和《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相关规定,确定湘桂运河可选船型的主尺度系列。根据湘桂两地的货类、货物运输需求及发展趋势,确定适用于湘桂运河的船舶种类,即干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滚装货船。利用经济性论证方法,通过建造成本、航线和年运费收入、营业成本、现金流量、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等指标,比较满足条件的各船型,选择经济性最佳者作为湘桂运河的适用船型。

【题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苏北运河减碳路径
【作者】齐可仁
【摘要】在当前全社会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为探索苏北运河碳中和的实现路径,通过碳足迹追踪计算,分析苏北运河碳排放构成和减碳潜力。通过分析可知,苏北运河在航行船舶、岸电建设及日常生产运营方面的减碳潜力较大,可采取多项措施实现节能减排;同时,应加快建立碳核算机制并制定相关法规标准,加强科技创新和宣传力度,期使苏北运河碳中和目标的逐步实现。

【题名】机动式饱和潜水系统内陆深水应急救援快速响应体系
【作者】高学英,张鹏翀
【摘要】机动式饱和潜水系统作为内陆深水应急救援的新型高技术装备,在我国建设领域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该类装备系统庞大且复杂,在内陆水域应用技术要求高、难度大,未形成完整的应急响应体系。针对内陆深水应急救援的需求和特点,以及机动式饱和潜水系统作业、快速响应等需求,深入研究多部门协同、快速应急响应体系的建设及流程,构建快速响应体系,估算系统应急响应时间,以期为机动式饱和潜水系统内陆深水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总体解决方案,提高我国内陆水域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和水平。

【题名】舟山海损事故统计分析及风险防范建议
【作者】虞佳维,张恩泽,翁晓洁
【摘要】舟山海域航路复杂,天气形势多变,且船舶流量巨大,是浙江省海损事故的多发地。为减少舟山海域海损事故,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收集2017―2021年舟山海域海损事故资料,统计分析舟山海域海损事故的整体形势、时间特征及空间特征,研究事故原因,总结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针对事故特点及共性问题提出风险防范建议。研究结果可为加强海事管理等提供理论支撑。

【题名】BIM技术在临淮岗复线船闸施工进度管理中的应用
【作者】侯立俊,李为,张金峰,刘剑
【摘要】传统的基建施工进度管理,主要存在3大问题,一是部分施工设计存在的问题很难在前期二维施工图中被发现,而是在施工过程中才被发现,影响施工进度;二是施工计划不周密,且变更频繁,无法满足项目施工进度管理的实际需要;三是施工进度信息反馈不及时,管理者很难把握工程进度,难以实现项目进度目标管理。因此,临淮岗复线船闸项目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技术(BIM)。对BIM技术在船闸工程中的进度管理应用展开研究,以期实现项目施工进度管理过程的精细化、信息化、可视化和数字化。

【题名】内河航道维护尺度的预报研究
【作者】张小莉
【摘要】为了提高内河航道维护尺度预报过程及其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好地利用航道的现有条件服务过往航行船舶,以阜阳市沙颍河航道阜阳闸至颍上闸段航道维护尺度为例,分析了该段航道维护尺度预报的思路和过程,总结了内河航道维护尺度预报过程中船型分析、水文分析及维护尺度确定需注意的要点。研究结果可为更好地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发挥水运的比较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题名】无人船岸基操控人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作者】李子逸
【摘要】海事责任赔偿限制是基于海上特殊风险而保护船舶主体利益的重要制度。随着无人船的发展,传统船员被新的法律主体"岸基操控人员"取代,新主体是否属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主体,目前还面临立法空白。通过分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目的与趋势,为满足无人船商业化需要,明确岸基操控人员仍履行船员核心工作并承担相关海上风险,其适用海事赔偿责任具有必要性。同时,根据经营模式将岸基操控人员分为"受雇型岸基操控人员"和"独立型岸基操控人员"分别讨论其具体权利。

【题名】海事强制令的权利冲突与平衡
【作者】苗如霞
【摘要】为解决海事强制令申请人的权利冲突问题,以留置权为例,基于海事强制令的功能属性,分析我国海事诉讼法律现有条款,总结不同学者的观点主张,并结合实践做法,提出解决海事强制令申请人与留置权人冲突的思考和建议。该建议以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有效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诉求,调整海事强制令申请人的条件。该建议可促进海事强制令制度的完善。

【题名】电子提单物权效力的困境与实现
【作者】黄谨,潘萌萌
【摘要】电子提单在许多方面都优于纸质提单,实践中也不乏电子提单的商业实践与相关立法,但电子提单却未对纸质提单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物权效力暂不明确。商业实践中,电子提单权威性不足与法律规范的欠缺是造成电子提单物权效力困境的主要原因。为此,应以修改《海商法》为契机,通过立法手段,保障现行商业模式下电子提单流通功能和担保功能的实现,并为区块链电子提单的发展预留空间。

【题名】舟山岛礁区船舶安全通航对策
【作者】徐文武,艾万政,朱鹏飞
【摘要】船舶海上航行存在多方面的风险,且风险因素不稳定,而岛礁区为船舶海上航行事故多发地,其事故多发的现状引起社会对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视。以舟山岛礁区为研究对象,结合具体案例分析近几年船舶通航事故多发的原因,提出预防通航事故的对策。所提对策旨在引导船员提高航行安全意识,缓解岛礁区通航事故多发现状,减少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维护海上安全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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